2007年6月28日星期四

《左手的快乐》之《奉养》

真有这种人吗?真是匪夷所思!

情节一:有人每月开支票“奉养”父母,还设宴请友人见证。
情节二:有人发律师信给父母,交待父母在每月签收“奉养费”(支票)时要统一签名、不要在签收单上写上思念孩子等字句。

奉养父母竟成了“冷冰冰的公事”——给钱了事,还通过律师发信给父母、认为父母对孩子的思念是多余的。这些人连看都不看父母一眼,真是令人觉得悲哀呀。我们的社会有可能走到这种地步吗?

真让人心寒!

7 条评论:

匿名 说...

我觉得故事里的儿子很残忍。他寄支票来给他的母亲是因为他要让人觉饿得他有钱以及孝顺。 不仅如此,他还不跟妈妈联络,使用律师信来和他来往。他还曾今寄一封律师信来告诉她妈妈不要在歉收的纸上写字。 他妈写的只不过是:我好想念你。

匿名 说...

我觉得这些孩子很不应该,毕竟是他们的父母把他们抚养长大的。他们竟然不体会,不感激他们,还用钱来带过。他们竟以为钱就能摆脱一切,以为父母只要钱就满足。他们身为孩子的应该孝顺他们的父母,而不应该应为有了钱而当作是一切她父母所要的。
"真是一片孝心"

[[你知道我再说什么吧 xDD]]

匿名 说...

我开始听不懂这个故事的。但,听完老师讲解后,我才了解到它的意思。对我来说, 有钱也不是一件很骄傲的事。有钱并不代表着幸福。
对于那封劝告信, 我觉得那位儿子不孝。 他没有照顾他的妈妈。 也没有去关心她。 只是同过律师来把他的钱送给妈妈。

凯微

匿名 说...

是呀!看了这个短篇后,觉得短篇里的那个父母支票奉养父母和那个发律师信给父母,交待父母在每月签收支票时要统一签名、不要在签收单上写上思念孩子等字句 得人非常灵丹和没有孝心。第一个情 节,那个人利用了父母来炫耀他们的财力。我觉得他们根本没有尊重他们饿父母亲。
第二个情节,那个人根本没有孝心因为我觉得他们只为了让别人知道他们有孝心而让律师把支票给了他们的父母他们也没有良心因为他们 并没有看望他们的父母。如果有孝心的话,即使在忙也会至少跟他们的父母吃一顿饭。他们还不要他们的父母在签收单上写上思念他门等字句。我觉得这样的行为比禽兽都不如。



莉婷=)

匿名 说...

我觉得这个故事告诉了我们身为孩子应该孝顺父母.但不只是给他们钱,而是陪伴他们,给他们他们曾经给过我们的爱与关怀.也许你会觉得他们很烦,但你要记得你也曾经给了他们很多麻烦.                                   嘉欣

匿名 说...

我觉得这故事是告诉了我们以位很富有的人以为用钱就能表示他们对于父母的孝顺。其实,实是上他们如此的举动只会伤了父母的心,因为对父母来说能常常于孩子见面才是最重要的。能给于
他们物质上的享受但又不能给他们心里上的需求有用吗?我觉得孩子因该常常陪他们的父母让他们知道你们有多爱他们因为人老了就会胡思乱想所以为了避免它们患上忧郁症所以要给他们知道原来有人关心她们的

读书人 说...

读了大家写的感想后,书虫我很觉得安慰,大家都是有孝心的人!^V^

其中"匿名"写到"能给于他们物质上的享受但又不能给他们心里上的需求有用吗?我觉得孩子应该常常陪他们的父母让他们知道你们有多爱他们"就让书虫我觉得很"对味"!

大家都写得很棒哦!加油!加油!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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嘻哈镜头